近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惠君涉嫌受贿罪一案,在乌审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晨光出庭支持公诉。乌审旗监察委工作人员、法检两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9年6月,姜惠君先后担任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赤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土地手续变更、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764万余元。

左晨光检察长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全程负责案件的办理。在提前介入阶段从取证方向、证据合法性、证明目的等方面向监察委提出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全面审查了案件证据,提讯了被告人,对关键证据进行了核实,并精心制作了起诉书。庭前反复酝酿讯问方式,多次调整示证顺序,亲自撰写公诉意见,制定详细的答辩策略。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左晨光检察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的举证、示证,并就案件焦点与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2019年以来左晨光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56件。检察长办案既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又是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体现。不仅起到了以上摔下的领导示范作用,更是激励和带动了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参与司法办案的热情。极大的提升了我院司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