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外部监督,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特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本院提起公诉的邢某某等八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对检察官出庭活动进行监督,本院第三检察部部长丽丽及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与人民监督员举行了庭后评议会议,同时人民监督员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意见建议书》,以书面形式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宝贵建议和意见。本院对提出的可行性建议虚心接受,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