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白娜仁图雅
工作人员:温都苏、谷越华、郭婷婷、杨思兵、曹伟伟、王惠、王圆圆、齐丽雪、其布日、那楚格道尔吉
机构职责:
(1)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2)负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3)完成上级院及本院领导交办的各类案件及其他事项,配合办公室和政治部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