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何瑞军
副 科:康瑶
工作人员:薛渊林、谷世娥、万永强
机构职责:
(1)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2)负责提押和看管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送达法律文书、应对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加强对办案区内工作程序的执法监督、维护来访接待秩序等工作。
(3)负责配合政治部完成检务督察工作。
(4)负责车辆驾驶工作。
(5)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保障工作。
(6)负责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其他事项,配合办公室与政治部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