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武丽娜
工作人员:胡蝶、谷世娥、张乐乐、米霞、陈苗苗、王雅茹
机构职责:
(1)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本院机构改革、编制管理、公务员招录、工资调整、干部惩戒、人员任免调配、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实绩考核、考勤管理、干部信息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妇女、工会、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会风会纪、日常工作纪律督察工作。
(4)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5)负责相关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相关活动的安排计划工作。
(6)协助党组完成本院管理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