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部人员设置
高润英 部长
徐正军 科员 苏宁巴雅尔 科员
萨日娜 内勤
侦查监督部岗位职责
一、侦查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二、侦查监督工作的业务范围:
(一)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复议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不予)逮捕的案件;
(三)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
(四)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
(五)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
(六)法律规定或者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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