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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说】口角之争别动手,故意伤害要担责
时间:2025-08-01  作者:第一检察部? 苗慧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  【字号: | |

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多数的矛盾往往是因“琐事口角”而引发,一时压不住“口”,管不住“手”,冲动行事后铸下大错,将小矛盾升级为大事件,最终的后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李某和刘某是同事关系,两人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10月某日,刘某趁李某出去吃饭的时候将李某床头上的壁纸撕毁又在没经过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李某私人使用的床头柜搬到自己床的旁边自己使用,李某回来时两人便发生了口角,双方在互骂的过程中刘某将李某推倒在地用双手死死地掐住李某的脖子,李某情急之下用拳头朝着刘某的脸部砸去,李某趁机爬起来用脚朝着刘某的肚子踹了过去,两人又厮打在了一起后被宿舍的其他同事拉开后双方背对背站着,李某越想越气趁刘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顺手拿起放在床上的玻璃水杯朝着刘某脸部以及头部进行打击,导致刘某的脸部以及头部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刘某被评定为轻伤二级。最终,李某因犯下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承担沉重的后果。

凡事多礼让,动手先三思,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懂得冷静与忍让,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遇到危难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千万不能逞一时之气,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否则将会为自己错误的行为而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