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伟(化名)的朋友小王(化名)通过微信联系小伟说有个赚钱的事情问他做不做,小伟同意了,随后小王将小伟推荐给上线。上线添加小伟的微信后,告诉小伟使用本人的微信号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可以赚钱,工资按照领取红包数额的3%进行发放,并让小伟添加了一个企业微信作为抢红包的外挂,如果有红包会自动抢,之后上线将其拉进各种微信群进行抢红包,这些群里有客服,客服会拉被害人进群,在群里会说你好,老板,需要充值多少钱,之后引导被害人发出对应充值数额的红包,小伟在看到被害人发出红包后就立即抢红包。随后小伟将抢到的红包全额扫码转向上线发的收款码,致使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全被转移。期间小伟进群抢红包时,看到客服发的话术以及抢红包微信群时常因为涉嫌欺诈被官方限制操作,小伟意识到抢红包可能是违法行为,抢到的红包可能是在转移非法资金,但为了赚钱同时小伟对此事又抱有侥幸心理,并没有退群不再抢红包,而是继续进入其他微信群进行抢红包赚钱,进而导致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金融和社交软件的迅速发展,各类网络红包活动的日益频繁,其中暗藏的风险是无法预料的。让人想不到几元钱的微信红包,竟成了违法犯罪的“工具”?看似轻松的‘抢红包获利’,背后可能藏着法律雷区。检察官提醒大家注意陌生群聊和红包兼职,对来路不明的红包、要求协助转移资金并给予高额报酬等情况,要坚决说“不”,别贪小利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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