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定期排查+巡回检察”的方式,对辖区7个司法所实现监督全覆盖。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签到、外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调取人脸签到数据、手机定位轨迹,精准核查请假审批、外出报备等情况,截至目前已纠正社区矫正相关问题1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院与司法局举行联席会议,会商关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外出活动事宜,为企业依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司法支持。我院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对累计12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区域市县外出活动,以“出得去、管的住、干的好”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打开“绿色通道”,也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动履职,破解财产执行“空判题”“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判决权威就会打折扣。”我院定期对法院财产刑立案情况开展检查,通过比对刑事判决台账与法院执行案件立案台账,重点排查判决已生效未移交立案等情形。针对判决交付、立案执行等关键环节,开展定期检查12次,重点监督移送立案、执行程序等流程合规性。截至目前已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判决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