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严的基调、实的举措、常的力度,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检务督察、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方位抓实抓细,以刚性约束守护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院党组始终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政治忠诚、践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标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检察人员大会等形式,反复学习解读制度要求和填报规范,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记录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消除思想顾虑、纠正认识偏差,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全员覆盖、全程管控,紧盯司法办案、线索处置、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即时记录、按时报告要求,对过问、打探案情、请托说情等情况一律如实登记,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错报。依托内部管理机制,强化日常提醒督促,促进记录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扎紧防止违规干预司法的制度笼子。 检务督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督察、专项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重点,采取定期通报、随机抽查式,压紧压实各部门及检察人员个人责任。对落实不力、填报不规范、报告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到位,以严督实查推动制度刚性运行,坚决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拧紧责任链条,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