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本院简介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视频集锦
检察新媒体
乌检检察微信
乌检检察微信
乌检检察微博
乌检检察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乌检要闻
【刑法说】“抢红包”轻松赚钱?当心“抢”来一副手铐
时间:2026-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作案手段层出不穷,出现了一种新型犯罪模式——“抢红包”。电诈犯罪分子以“抢红包赚佣金”为诱饵,利用他人多次、多层转账,“小利”的背后隐藏着“大祸”!

近日,一起利用“抢红包”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揭开了这类新型骗局的真面目。2024年11月,黄某某在微信群里刷到一条诱人的“兼职”信息,发布者是网名为“西瓜”的男子,对方声称这份工作只需“帮人跑分”,简单好做还能快速赚钱。“西瓜”的承诺,让黄某某瞬间动了心。他觉得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所以没有丝毫犹豫,黄某某当即扫码进群,为了多赚提成,他还动用了自己名下另外两个微信账号,开启了“三账号齐抢”的“兼职”生涯。然而,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没过多久,黄某某的微信账号被官方检测到资金往来异常,全部被紧急止付。随即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黄某某名下三个微信账号,累计流入的非法资金高达8万余元,这些看似普通的“红包”,实则是五起电信诈骗案件的赃款。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某作出刑事处罚,这份贪念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和人生的污点。


面对来历不明的“红包福利”,大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莫贪心、擦亮眼,警惕要求“即抢即转”、有特定任务或资金流向异常的“红包群”;明底线、知后果,切勿抱有“只是抢个红包,不关我事”的侥幸心理;护账户、勇举报,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号,不出租、不出借,杜绝他人利用你的账户进行非法资金转移,如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