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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第一季度检察听证工作纪实
时间:2026-04-20  作者: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  【字号: | |

今年第一季度,我院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听证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接受社会监督方面的制度效能。

一季度,我院共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14件次,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领域听证全覆盖。其中,刑事检察听证9件,占比64.3%;民事检察听证1件,占比7.1%;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1件,占比7.1%;控告申诉检察听证3件,占比21.4%。



刑事检察:聚焦不起诉与立案监督



共开展9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8件,立案监督案件1件。拟不起诉案件通过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依法审慎作出检察决定,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立案监督案件围绕是否应当立案的争议焦点,听取侦查机关、控告人及相关方意见,为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提供参考依据。



民事检察:监督执行活动规范运行



共开展1件,系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围绕执行行为合法性、执行措施适当性等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借助听证平台查明事实、厘清责任,推动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安全生产领域公益



共开展1件,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邀请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就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整改方案可行性等事项听取意见、形成共识,为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供参考依据,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控告申诉: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



共开展3件,均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现场听证方式,当面听取信访人诉求,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开展释法说理,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源头治理。



“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凸显



我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制度,第一季度由院领导主持听证4件,占听证总数的28.6%。院领导靠前指挥、亲自主持,严把听证程序关、质量关,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提升检察听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我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着力从以下方面推进:一是进一步拓展听证案件适用范围,推动“应听证尽听证”要求落实落地;二是严格规范听证程序,细化听证员选任、会前准备、意见听取、结论运用等环节标准;三是积极探索简易听证、类案集中听证、线上听证等多元模式,提升听证工作质效。通过高质效检察听证,促进司法公正、推动矛盾化解、服务社会治理,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