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依托与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的常态化协作机制,获悉支持起诉线索,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参与化解一起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体现了司法温度与检察担当。 2024年1月10日崔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天然气处理厂,岗位职责为每日驾车接送工人往返工地,双方采取一年签的方式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标准为53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26年12月。2026年3月24日该公司以崔某年满55周岁为由单方将其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未到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线索移送至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经我院会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调解,推动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向崔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3000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通过支持起诉、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方式,畅通特殊群体维权通道,以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用法治力量守护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王圆圆 编辑校对:米 霞 一审:白娜仁图雅 二审:苏布德 终审:苏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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