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依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引导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参与检察履职。半年来,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察工作26件,覆盖案件听证、行政公益诉讼、庭审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领域,实现从单一办案监督向全域履职监督延伸。
严格落实“应听尽听”要求,灵活选用公开听证与不公开听证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共参与案件听证23件,其中公开听证17件、不公开听证6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认可度。
(一)聚焦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履职促治理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研究提出、整改回访、督促落实全流程工作1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社会视角优势,依托外部监督力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堵塞漏洞,切实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二)聚焦庭审规范,旁听评议提质效
组织人民监督员旁听公诉案件庭审1件,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监督检察官庭审规范与履职行为,通过外部监督促进公诉处听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
(三)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开放共治聚合力
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1件,监督员近距离了解未检普法宣传、案件办理、罪错预防、权益救助等工作开展情况,广泛收集社会层面意见建议,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安全屏障。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检察实践中的生动写照。我院通过搭平台、拓场景、促参与,持续汇聚民意监督力量。以社会监督助推司法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栗 雨
编辑校对:米 霞
一审:阿茹恒
二审:丽 丽
终审:苏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