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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聚合力??法治护航促团结——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工作实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时间:2026-07-30  作者: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  【字号:大 | 中 | 小】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主线,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检察履职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的全新工作路径,依托特色党建品牌与检察履职要求,深度融合法治理念、检察职能与本土民族特色文化,将司法办案、便民服务、基层治理等履职成效转化为增进民族团结、凝聚群众共识的务实举措,全力服务内蒙古“模范自治区”建设大局。凭借扎实的创建工作与履职成效,我院2023年获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5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第三名。

一、强化政治引领

压实民族团结工作政治责任

院党组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全院重点工作布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乌检大讲堂”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知识测试,深刻领会“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核心要义,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同时将民族团结成效纳入检察人员考核、支部党建考评体系,破除业务与民族工作“两张皮”问题,形成检察长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做好民族领域工作的政治判断力、群众工作能力。

二、聚焦司法办案

守住民族领域安全稳定底线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民族因素刑事案件,共受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42人,严厉打击煽动民族隔阂、散布民族对立言论、借民族名义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妥善甄别民间民俗纠纷与违法犯罪边界,做到法理情理有机统一。全面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设立“石榴籽”便民接待窗口,配齐双语接待人员,保障各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法定权利,对邻里草场、土地权属、民俗琐事等常见矛盾,依托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检察听证、上门调解,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接待少数民族当事人23名。针对生活困难各族当事人,精准开展司法救助,纾解急难愁盼,以柔性司法传递检察温度。

三、下沉基层一线

开展精准化民族团结法治宣讲

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法治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检察人员深入乡镇苏木、社区嘎查、校园、企业开展巡回普法,用通俗语言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民族团结法律底线。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草场治理等民生热点开展以案释法,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双语普法稿件13篇,线下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极端思想、主动维护民族团结。针对“民族团结宣传月”,与社区联合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人人讲团结、事事护团结”的浓厚社会氛围。四、深化品牌影响

构建长效融合工作机制

依托本院“党徽耀检 忠诚护航”党建品牌,培育民族团结特色检察工作抓手,推动党建引领民族团结工作常态长效落地。组织青年检察人员岗位练兵、先锋攻坚,在疑难案件办理、基层治理攻坚中锤炼民族团结履职本领,通过季度之星选树、先进事迹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对接统战、民委、乡镇司法所等单位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调处,统筹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找准检察履职与民族工作契合点,不断丰富工作载体、补齐工作短板,以法治之力凝聚团结奋进合力,全方位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为地方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长治久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