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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农田撒药看似有理 ?实则触碰法律红线
时间:2023-03-13  作者:第一检察部 张爽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  【字号: | |

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庄稼和牲畜是很宝贵的财产。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农民们千方百计费尽心思,有时甚至不惜用上极端手段本以为是正当维权,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

无知酿大祸

2022年5月申某某为保护自家种植的玉米不被他人放牧的禽畜践踏啃食,遂将购买的杀鼠剂及打虫药拌在玉米粒中洒放在自家玉米地里2022年6月35时许邻居王某某家山羊跑到申某某家的玉米地里啃食其洒下的有毒玉米粒导致18只山羊中毒死亡。

民警提取羊的胃内容物、杀鼠剂瓶及瓶盖。经检验,在提取物中均检验出残留的氟乙酸根离子,这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同时,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中毒死亡的18只羊价值14680元。 案发后,申某某虽然主动找到王某某进行协调,赔偿王某某的经济损失。王某某申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申某某在农作物地里投放有毒物质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此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提醒,在农村地区,一些农民为了防止牲畜或野生动物啃食自己的庄家,会毒鼠强、甲拌磷之类的含有巨毒的农药拌入玉米等投放到农田周边该行为往往会触犯法律的红线

本案中,申某某玉米地里洒杀鼠剂”、“打虫药,已已侵犯到公共安全,对公民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也正是申某某的行为导致了王某某家18只羊死亡的结果,因此,申某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在相对开放的农田或者果园中一定要慎重使用含巨毒农药,切不可为了防止被牲畜啃咬农作物或者农作物被盗窃而随意在农田中、果园里投放含巨毒农药。

法律链接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供稿人:韩玉祥

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