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争执、矛盾纠纷、日常琐事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当事人遇事不冷静、动辄挥拳相向,一拳下去无轻重,问题未能解决,反而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挥拳一时爽,事后两行泪,代价及其沉重。
下面为我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遇事冷静思考,妥善解决问题。
案件:
明某向王某索要欠款时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使用拳头将明某殴打,致使明某右眼眼睑及鼻子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明某构成轻伤一级,事后王某虽积极赔偿明某损失并获得谅解,但仍然被判处刑罚,挥拳之后换取牢狱之灾,教训深刻。
挥拳相向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