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待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负责对本院管辖的所有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审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属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无其他二级单位。
(一)乌审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本级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目前,全院共有67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4个实有27人(空余7个编制),工勤编制2个实有1人(空余1个编制),聘用制书记员5人,财政供养人员14人,地方聘用合同工15人,地方政府公益性岗位5人。另外离退休人员18人,该部分人员工资及保险由地方承担。
(二)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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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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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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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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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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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92.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27万元,增长0.86%,增加主要原因:办案业务活动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1092.1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27万元,增长0.86%,增加主要原因:办案业务活动费用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9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3.94万元,占比98.3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8.25万元,占比1.6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9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94万元,占比47.42%;项目支出574.25万元,占比52.5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检察办案业务开展及购买检察办案业务相关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2.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8.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994.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3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7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人员养老保险等的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类19.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人员医疗基金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0.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99万元,下降32.2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99万元,下降32.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为本部门不涉及出国出境相关业务。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5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下降5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9万元,下降29.6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9万元,下降29.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7.99万元,下降29.6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9万元,下降29.60%。减少主要是按要求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勤俭节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36万元,比上年减少9.82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工会经费、邮电费、会议费、办公费等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车牌号为蒙K19Z66,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收发、处理应急事件使用;特种车辆1辆,车牌号为蒙K98678,主要用于单位办案、公益诉讼案件侦查,在押人员移送等;执法执勤车4辆,车牌号分别为蒙KJC108、蒙K108警、蒙K096警、蒙KWS017,主要用于单位办案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4.2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1.7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尤树林 联系电话:1760477518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