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康春雷一行莅临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就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三个规定”的指示批示精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一行通过实地查阅工作台帐、随机抽查提问、开展座谈等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督察检查,督察组对我院相关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存在的个别问题向我院党组进行了反馈。


听了督察组的意见反馈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左晨光表示:我院将坚持常态化学习、日常化督察、随机化抽查,确保“三个规定”和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