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首 页      |      检察要闻      |      本院动态      |      通知通告      |      实务调研      |      案件聚焦      |      检察风采      |      检察文化      |      专题活动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行贿档案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专栏
有奖征集丨@全体乌审人“随手拍、促文明、献计策、助创城” 有奖征集活动,快来参与吧!
时间:2020-07-17  作者:  新闻来源: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文明创建关乎每一个人 

人人都是文明创建受益者监督者 

 

文明整洁的公共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开展以来, 

乌审旗城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文明风尚正逐步形成, 

居民文明意识也有了一定增强。 

但与此同时, 

也仍有不少不文明行为需要改进加强的地方。 


 

乌审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将开展2020年 

乌审旗“随手拍、促文明、献计策、助创城”  

有奖征集活动!! 


乌审创城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小程序 

 


乌审创城创建文明城市意见和建议小程序 


@乌审旗广大市民 

均可投稿 

只要随手拍摄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曝光不文明现象 

为创城贡献自己的“金点子” 

就有可拿到奖励哦! 

现在,一起看看活动规则吧~ 

随手拍拍一些什么内容呢? 

怎么填写意见和建议! 

征集内容 

一、不文明行为 

1、交通秩序:车辆、行人不行其道,堵塞消防通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翻越护栏、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等; 
 

2、环境卫生:垃圾成堆、污水横流、乱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乱排废气、油烟、污水等; 

 

3、市容市貌“门前五包”无落实、建筑工地围挡占用道路或人行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和“牛皮癣”、公共设施损坏等; 

 

4、其他不文明现象及行为:破坏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创城意见和建议 

围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这个主题,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曝光方式

 

1.“乌审创城”微信小程序已于近日正式上线,小程序设有“曝光台”、“意见箱”、“操作指引”等功能模块,您可以通过“乌审创城”微信小程序进入“曝光台 ”随手拍摄您身边存在的陈规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也可进入“意见箱”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照片和建议意见发送至 

乌审旗文明办电子邮箱:wsqwmb@163.com 

奖励办法 

1、为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市民拍摄图片一经采用给予5-10元现金红包奖励,现金红包将由管理员元发放。 

 

 

2、活动期间将对创城“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和评审,评选10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3、年底开展“年度文明监督员”评选,按照投稿数量作品质量入选情况进行年底综合评审,评出1名“年度最佳文明监督员”,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出10名“年度优秀监督员”,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那是不是拍了就行!对质量有要求吗?
 
 

“创文明 随手拍”的作品 

除了要符合上面的征集内容之外 

还有其他要求哦~  

作品要求 

(一)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作品,必须真实、客观。图片作品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组图拒绝假拍、PS处理或网上下载等虚假行为。
 

(二)拍摄人对其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拍摄的图片须附简要文字说明不文明行为情况。 

 

(三)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能清晰反映违法车辆所处位置或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反映车型车牌号码等相关要素及违法事实,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 
 

(四)曝光不文明行为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纠正陋习的一种手段,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不暴露他人隐私。 
 

(五)所有征集到的反映不文明行为的图片,经严格审核后,在“乌审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将对其进行曝光,凡是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主办单位在微信及其他公共平台使用作品。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因您的参与而更美丽

每个人都是城市文明的推动者

让我们随时记录身边的点滴

用小细节彰显大文明

用好建议促进大提升

一起见证和推动绿色乌审的发展


 

乌审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