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由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康某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乌审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书记员出庭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诉讼。


该案是乌审旗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新冠肺炎爆发以来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通过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出庭意见等环节,对康某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草兔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乌审旗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其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该案将择日宣判,等待被告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冠肺炎的爆发,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这一病毒传染源的关注。乌审检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几名被告因法律观念的淡薄和法律意识的欠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给自己造成牢狱之灾,而且破坏了生态平衡,在野生草兔的猎捕和运输过程中,又存在感染疫病的风险,对公共卫生安全产生威胁。通过本案的办理不仅对广大民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唤醒了公众对公益保护的个体意识,营造了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