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乌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范某某盗窃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 年 2月 15日上午10 时。
二、听证地点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 2月 15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日桂
电话:0477-7220269
特此公告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3日